1985年2月,重庆艺术学校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函[1985]25号文件批准,开始筹建。根据重庆市文化局文人(86)字第13号文件的决定,撤消长江剧场,其人员调入重庆艺术学校。剧场及其附属设施作为艺校排练、演出的教学场地。
1986年11月,学校组建了五科四室(教务科、学生科、政工科、保卫科、总务科,音乐教研室、戏曲教研室、共同课教研室、校办公室),健全了学校机构。
1986年12月10日,重庆艺术学校正式开学,开设戏曲(京剧)、音乐两个艺术门类。招收建校以来第一批86级新生71人,其中音乐专业28人,京剧专业43人。
1987年 3月,学校完成各专业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从1987年起实行单独招生,特成立重庆艺术学校招生委员会。同年,杨先纯同志在四川省优秀教师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四川省优秀教师
1987年12月,重庆艺术学校举行成立1周年庆祝活动,同时举行了重庆首届交响乐音乐会,特邀肖秧市长上台执棒一曲。随后参加重庆电视台1987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
1988年,学校新开设杂技专业。招收88级新生27名(杂技专业)。同年,对原长江剧场进行了维修改建,从中建起3个排练场,改善了教学用房欠缺之急。
1989年,手风琴专业教师岳伟,经国际手风琴家联合会的资格审查后,获准参加“科勃蒙得利尔手风琴家竞赛”资格。
1990年,应曲艺团的要求,增设曲艺专业,并聘请市曲艺团经验丰富的演员任教,招收90级新生19人,其中曲艺专业15人,杂技专业2人,音乐专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