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廉政会议精神、问责条例办法 部署节前安全稳定工作
4月1日,学院党委在巴南校区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院党委书记宋延军,院长吴小兰,副院长胡莉、向治中,党委委员王梅,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以及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参会。会议由宋延军主持。
会上,吴小兰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和重庆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向治中传达了市文化委关于安全维稳相关会议和《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来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胡莉传达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重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通知》。
宋延军传达学习了市文化委2017年第3次联席会议关于研究部署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文化保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文件简报内刊印发安全工作等方面要求,带领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并就清明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最后,宋延军代表学院党委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一是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务必于4月7日前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将上级和学院党委文件传达给所有党员;二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各系部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召开二级党政联席会,贯彻落实不力者,将承担组织和个人责任;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安全稳定工作,必须摆在第一位优先解决;四是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党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