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12月30日下午15:30分,学校党政班子在一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
吴小兰书记全文传达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它成员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在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还包括加强决策、干部任用、制度和机制建设、作风建设、巡视工作和宣传以及执纪执法机关等七个部分的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它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干部任用严格、严惩违纪违法、发挥表率作用等职责;班子其它成员除了履行“一岗双责”以外,还要做到加强分管部门的监察和廉洁从政。
吴小兰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纪委监督责任由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来落实,领导班子在纪委监督中首先要加强组织协调,其次在纪律、监督、巡视、腐败、作风和改革中要严肃认真;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强化部署落实、高度重视案件查办、责任担当、加强队伍建设和接受监督。要求党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坚持正人正己,接收职工监督,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权责对等,失职追究,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