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1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渝委组〔2011〕111号)精神,结合学校领导班子实际,拟定于元月初召开2011年度校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这一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为重点,引导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品牌名校”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会议程序
(一)会前准备
1.认真学习相关会议及讲话精神(12月5日— 12月12日)。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学习《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渝委发〔2011〕1号),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12月13日—12月17日)。
采取召开座谈会、向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思想观念、能力作风、工作方法、思路举措、体制机制、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学校班子成员本人,并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班子成员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进行自我检查。
3.积极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发言材料(12月18日—12月20日)。每个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学习心得和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情况;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及加强对基层廉洁履职督促检查的情况;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开展“四清四定”工作有关情况;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维护政治纪律的情况。
4.深入开展谈心活动(12月21日—12月31日)。总支负责人充分利用工作间歇,抓紧时间同班子每位成员分别进行谈心活动,并适当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党员谈心,班子成员也要与分管联系部门、以及普通干部职工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每位班子成员之间也进行互相谈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班子民主生活会拟于元月6日上午9点半(会期半天)在学校会议室召开,邀请局机关党委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学校中层干部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斌、教职工代表、党员代表、离退休代表列席会议(约16人)。
会议由学校总支书记吴小兰同志主持。
会议议程:
1.宋延军同志通报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2.吴小兰同志代表学校党政班子和个人作对照检查发言;
3.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逐一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4.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
5.列席人员代表发言,提出建议意见;
6.局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发言;
7.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梅讲话。
(三)会后工作
1.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方案。
2.情况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各支部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3.材料报送。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整改方案等材料报局机关党委(组织处)。
中共重庆艺术学校总支委员会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