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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6-24 13:04:00   点击: 供稿:

      教研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基层管理部门,是学校教育思想的具体贯彻和执行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制定本室教学工作学期、学年计划,设计教学实践活动,并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及实践活动的报告、总结。

      2、编写本专业及所承担专业外的教学科目的教学大纲及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

      3、根据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及专业情况,向教务科及校长提出任课教师安排计划,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和总结。(备课、授课、辅导、实践、演出、考试、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编写教材、论文等)

      4、负责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教学质量,组织听课、评课,交流教学经验,培养青年教师。

      5、组织专业组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期中期末考试、毕业考试的命题、评分、监考、质量分析等)。提交学期学年成绩单。

      6、组织专业组的教学、教研活动。研究教学内容、探讨教学方法,设计教研课题,组织实验,执行听、看、查、评课制度。

      7、落实教学工作必须的教材、讲义、参考资料(含音像资料)的组内教学设备的建设工作和管理工作。

      8、对本室教师实行考核,向学校提出教师的晋升、评奖、评聘意见。

      9、配合学校做好招生、培训及宣传工作。

      10、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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