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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外围足球投注 新进专任教师帮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29 17:59:08   点击: 供稿:教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专任教师的培养,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提升新进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我校师资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对象及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学岗位新任教师(含新聘用专任青年教师、无教学经验的行政兼课新教师)。指导学习期限为一学年。

二、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评价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的教师。

2.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各教学系部须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提交帮扶小组名单,并附上指导教师履历表,经学院审查后公布执行。

4.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教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2.指导新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实施性性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新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督促新教师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不断成长。

3. 指导新教师须在指导工作开始之前(即每期开学前一周)撰写工作计划,提交所在系部审定,教务处备案后实施。保障指导工作有计划、有形式、有内容、有量化、有考核。

4. 对所指导的新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意见,交所在系(部)审核。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要求

1.指导新任教师吃透所担任课程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教案并定期检查教学计划和教案;

2.加强常规指导,引导新任教师学习和掌握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践、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和方法技巧

3.对新任教师进行跟班听课并指导教学环节,每周跟班听课不少于2课时,累计月听课不少于8节;

4.指导新任教师上好系部或院级公开课,原则上每期不低于2节;

5.指导新任教师积极参与院内教研活动、院外师生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

6.指导新任教师积极学习学科课程前沿知识,通过撰写论文、编写教材、课题研究等形式不断提升课程教学理念。

(四)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1.指导教师按月计算工作量12个课时,课酬按培优课时计算(即专业100/小时、文化60/节),所指导的新教师学期考核结果,作为指导教师职位晋升的参考条件之一。

2.若所指导新教师学期考核结果不达标,指导教师须按要求延长指导时间,延长的指导工作不再计算工作量。

3.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一名新教师,若有增加,则指导第二名新教师增加系数1/2系数;指导第三名新教师增加系数1/3系数;最多不得超过3人。

三、新任教师的学习要求

1.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每学期跟班听指导教师的课每周不少于4学时(周课时量超过12节的新教师,听课次数由指导教师自行安排),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

2.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践、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和方法技巧。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技能大赛及教研课题等活动。

四、管理与考核

1.该办法由各系(部)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各系(部)落实传帮带的情况。

2.为保证质量,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新教师。

3.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为每月12个课时,每学期结算一次。由系部统一申报课时,同时提交听课记录、指导工作笔记、新教师考核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教务处备查。

4. 新教师指导工作结束,由指导教师填写教学指导工作记录并提出考核意见,学期末由系(部)牵头,人事处、教务处参与对新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包括听课、学生调研、教学资料检查、学生考试或参赛成绩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是新教师转正定级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合格者,方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需继续接受指导学习,半年后再次参与考核。

五、其他

1.新教师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对各系(部)考核评优的一个依据。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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