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以强带弱、以优促优的良好学风,学院决定在全院中职学生范围内选拔一批学科基础扎实、专业技能优异、思维敏捷、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
第一条 培养目标
为全国一类艺术院校输送人文素质优秀、专业技能过硬的艺术人才;为各类艺术大赛培养参赛选手或提供优秀参赛作品。
第二条 培养方法
第一,针对学生实际,进行教育会诊,对学生学习中出现的误区,对症下药;第二,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做到因材施教;第三,采取集中培优,文化专业齐抓共管的方式增强学生综合实力。第三条 选拔范围
第三条 各系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培优项目,选拔方式以各系教师内部推荐为主,推荐对象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推荐对象原则上应为中职毕业班学生;
(2)培优对象按照培优目的分为高考培优类和参赛培优类;
1.高考培优学生专业主科近4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7分;方可参加专业课高考培优;艺术联考成绩在本专业联考或单招排名20名以内,方可参加文化课高考培优;
2.参赛培优学生专业主科每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或经两位教师联名推荐的跨专业参赛的优秀学生;方可参加大赛培优。
(3)操行成绩每学期不低于80分。
(4)各系专业推优名额原则上控制在5%-10%以内,如确需增加应报学院批准。
第四条 选拔步骤
第一,培优学生须填写培优学生推荐表(附件一)并提交各学期考试成绩单,由专业课、文化课教师分别填写教师意见后报所在系部核准;
第二,以系为单位,统一上报教务处该系培优学生名单(附件二)、培优教学计划、师资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第三,教务处核准各系上报的培优材料后提交学院办公会审议;
第四,审议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书,各系实施培优教学。
第五条 培优教师要求
第一,拟订教师人选,各系自行拟定开设培优课程的教师人选,并上报学院审核。第二,实行导师负责制,由一名专业课教师担任,负责建立培优学生跟踪档案(附件四),对培优学生进行全方位细致管理,包括:学习、生活、家庭、心里、个性特点,特别是每次考试成绩。
第六条 培优课程要求
培优课程必须遵循高考考试大纲要求或赛事规则要求,具有极强的实效性,培优课程教师须认真撰写教案集教学计划,定期提交教务处备查。
第七条 培优教学过程的管理
培优教学过程严格按照学院正常教学要求进行管理,详细要求请参照《365外围足球投注教师教学工作规程》、《365外围足球投注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365外围足球投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365外围足球投注教学检查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学生学习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学生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培优教学效果的考核
培优课程进行期间,须要求参培学生认真填写学生反馈表(附近五)并定时提交所在系部,作为培优教学效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教务处须指导各系部定期对培优教学效果进行考核。
第九条 培优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第一,培优课时纳入教师奖励性绩效在培优教学结束后进行发放(其中,专业培优课酬按100元/小时发放、文化课课酬按60元/节发放);
第二,培优课酬先按时发送40%,其余在升学培优结束时发放,如结果未达到升学培优要求,则按照普通课酬发放。
第三,升学培优结果按照学生考取的院校级别获得的学校奖励总金额,对学生所在系部专业课、文化课培优教师以及班主任分别按照5:4:1的比例进行奖励;
第四,参赛培优结果教师的奖励按照学生获奖级别,参照《重庆艺术学校教师获奖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